年終獎個稅計算

說明:應納稅所得額=年收入−60000免徵額−三險一金−專項附加扣除等,可為0
* 計稅依據為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政策(財政部 2023 年第 44 號公告延續至 2027-12-31);結果僅供參考,正式申報以稅務軟體為準。

年終獎個稅計算器功能特點

單獨計稅一鍵計算

輸入獎金金額即按全年一次性獎金規則自動套檔,輸出應納個稅、稅後獎金與實際稅負率

併入綜合所得對比

補充輸入全年應納稅所得額,自動比較兩種計稅方式並給出「更省」建議與差額

內置雙稅率表

月度稅率表與年度綜合所得表內置並按最新稅法檔位自動匹配,頁面附完整稅率表參考

臨界點自動提醒

獎金落在稅率跳檔臨界區時提示「多發一元稅後反降」,提醒避開無效區間

結果一鍵複製

計算結果可整體複製分享,方便與同事、HR 或財務溝通核對

本地計算隱私安全

金額在瀏覽器本地計算,不上傳伺服器,無需註冊,不留存收入資訊

年終獎個稅計算使用教學

1

輸入全年一次性獎金

在「全年一次性獎金」中輸入稅前獎金總額(元),例如 50000。系統會自動按獎金÷12 確定稅率檔。

2

查看單獨計稅結果

結果卡顯示單獨計稅應納個稅、稅後獎金與實際稅負率,以及本筆獎金適用的稅率與速算扣除數檔位。

3

可選:填寫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做對比

想知道併入綜合所得是否更省,請填寫不含此獎金的全年應納稅所得額(年收入−60000−三險一金−專項附加扣除等)。

4

參考建議並複製結果

對比區給出併入後的個稅與兩種方式的差額建議,臨界點提示可幫您避開「多發一元多交稅」區間。

年終獎個稅計算應用場景

年終獎到帳前測算

年底發獎金前先測算到手金額,心中有數,規劃獎金用途與儲蓄安排

HR薪酬測算

人事與薪酬崗位為不同獎金檔位測算個稅,提前準備工資表與個稅申報數據

跳槽Offer對比

比較新舊工作的年終獎承諾時,把稅前獎金換算為稅後實際收入再對比

臨界點避坑

利用臨界點提醒了解多發少得的區間,與公司協商獎金拆分發放方案時更有依據

年度匯算理解

個稅年度匯算前用工具理解單獨計稅與併入兩種口徑,評估是否調整申報方式

財務與顧問答疑

財稅顧問為客戶測算年終獎方案時,快速出具稅負對比數字輔助講解

年終獎個稅知識科普

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規則

全年一次性獎金可除以12個月,按商數對照月度稅率表確定稅率與速算扣除數,個稅=獎金×稅率−速算扣除數;也可併入當年綜合所得按年度表計稅,兩者擇一。按財政部 2023 年第 44 號公告,這一選擇政策延續執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,且同一納稅年度只能按單獨計稅使用一次。

月度稅率表與年度稅率表

單獨計稅使用月度換算稅率: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0元3%、3000-12000元10%(速扣210)、12000-25000元20%(速扣1410)、25000-35000元25%(速扣2660)、35000-55000元30%(速扣4410)、55000-80000元35%(速扣7160)、超過80000元45%(速扣15160)。併入綜合所得則按年度表:36000元以下3%、36000-144000元10%…直至96萬以上45%。

臨界點與「多發一元」陷阱

單獨計稅按整筆獎金全額套檔,獎金剛好跨過檔位下限時,整筆獎金稅率跳升,可能出現多發一元、個稅多交數百上千元的情形。典型臨界點為36000元、144000元、300000元、420000元、660000元與960000元。例如36000元稅1080元,36001元稅約3390.1元,多交2310.1元。

併入還是單獨?怎麼選

一般規律:不含獎金的全年應納稅所得額較低甚至為負(免徵額與專項扣除沒用足)時,獎金併入綜合所得可享受低檔甚至退稅,通常更省;平時收入已進入較高稅檔的高收入者,獎金單獨計稅往往更划算。具體到個人,建議兩種口徑都算一次,選擇應納總額更低的方案。

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參考

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 · 月度稅率表

獎金÷12(元)稅率速算扣除數
不超過 30003%0
3000 – 1200010%210
12000 – 2500020%1410
25000 – 3500025%2660
35000 – 5500030%4410
55000 – 8000035%7160
超過 8000045%15160

綜合所得併入計稅 · 年度稅率表

全年應納稅所得額(元)稅率速算扣除數
不超過 360003%0
36000 – 14400010%2520
144000 – 30000020%16920
300000 – 42000025%31920
420000 – 66000030%52920
660000 – 96000035%85920
超過 96000045%181920

年終獎個稅計算常見問題FAQ

Q:年終獎怎麼單獨計稅?
A:獎金÷12 對照月度稅率表確定稅率檔,個稅=獎金×稅率−速算扣除數。30000 元獎金:30000×3%=900 元;50000 元獎金:50000×10%−210=4790 元。
Q:單獨計稅和併入綜合所得哪個划算?
A:取決於全年應納稅所得額。扣除沒用足或稅檔低時併入通常更省,高收入者多適合單獨計稅。用本工具填寫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即可直接對比。
Q:年終獎多發一元為什麼反而多交稅?
A:整筆獎金跨檔後全額按高稅率計徵。36000 元稅 1080 元,36001 元稅約 3390.1 元,多發 1 元多交稅 2310.1 元。
Q:單獨計稅政策到什麼時候?
A:財政部 2023 年第 44 號公告將單獨計稅與併入二選一的政策延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,每個納稅人每年只能單獨計稅一次。
Q:併入綜合所得後個稅怎麼算?
A:併入後應納=年度表(應納稅所得額+獎金)−年度表(應納稅所得額)。在工具中填寫不含獎金的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可自動算出並對比。
Q:已經申報還能改計稅方式嗎?
A:辦理年度匯算時可在個稅申報系統中重新選擇單獨計稅或併入,請以稅務軟體與最新政策為準。
Q:計算數據會上傳到伺服器嗎?
A:不會。計算全部在瀏覽器本地完成,不上傳伺服器,無需註冊,正式申報請以稅務部門軟體為準。